儐(傧)
bìn ㄅㄧㄣˋ
1、導引、接待賓客。《玉篇·人部》:“儐,出接賓曰儐。”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:“王命諸侯,則儐。”
2、擺設、陳列。《詩經·小雅·常棣》:“儐爾籩豆,飲酒之飫。”毛亨·傳:“儐,陳。”
3、排斥。通“擯”。《戰國策·趙策二》:“六國從親以儐畔秦,令天下之將相相與會於水之上。”《漢書·卷六十四上·主父偃傳》:“(主父偃)游齊諸子間,諸儒生相與排儐,不容於齊。”
儐(傧)
bīn ㄅㄧㄣ
1、敬。《禮記·禮運》:“祖廟所以本仁也,山川所以儐鬼神也,五祀所以本事也。”
2、接待賓客的人。《聊齋志異·卷一·狐嫁女》:“公若為儐,執半主禮。”
廣韻目次:上平十七眞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部 | 韻攝 | 罗马字 | 国际音标 |
賔 | 必鄰 | 幫 | 眞A | 平聲 | 眞 | 開口三等 | 眞A | 臻 | pjin/pin | pĭĕn |
廣韻目次:去二十一震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部 | 韻攝 | 罗马字 | 国际音标 |
儐 | 必刃 | 幫 | 眞A | 去聲 | 震 | 開口三等 | 眞A | 臻 | pjinh/pinn | pĭĕn |
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
儐·康熙筆画:16·部外筆画:14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必刃切,賓去聲。導也,相也。《禮·聘義》卿爲上儐,大夫爲承儐,士爲紹儐。
又接賓以禮曰儐,接鬼神亦然。
又《禮運》山川所以儐鬼神也。《註》儐禮鬼神,而祭山川也。《石經》从手作擯,亦省作賔。
又進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王命諸侯則儐。
又也。《詩·小雅》儐爾籩豆。
又《廣韻》必鄰切《集韻》民切,音賔。敬也。
又同擯。《戰國策》六國從親以儐秦。
又同顰。眉蹙也。《枚乗菟園賦》儐笑連便。
據考證:〔《禮·聘義》主人三儐,賓三介,因賓而作,故从賓。接賓以禮曰儐,接鬼神亦然。〕謹按聘義無此文,其見於註中者曰賓見主人陳擯。釋文擯,本又作儐。下文及註皆同。所謂下文者謂卿爲上擯三句也,是經文擯又作儐矣。今據此謹以主人三儐十四字改作卿爲上儐,大夫爲承儐,士爲紹儐。其下文接賓以禮曰儐,接鬼神亦然。别是一義謹增又字以别之。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八】【人部】儐
導也。从人賓聲。擯,儐或从手。必刃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導也。導者,導引也。周禮司儀注曰。出接賓曰擯。聘禮。卿爲上擯。大夫爲承擯。士爲紹擯。注曰。擯謂主國之君所使出接賓者也。士冠禮。擯者請期。注曰。擯者,有司佐禮者。在主人曰擯。按擯經典多作擯。史記作賓。廉藺列傳。設九賓於廷是也。○聘禮。賓用束錦儐勞者。又儐之如初。又儐之兩馬束錦。又無儐。凡言儐者九。鄭曰。上於下曰禮。敵者曰儐。上於下曰禮,謂如主國之禮聘賓是也。敵者曰儐,謂如儐勞者,儐歸饔餼者等是也。鄭據禮經字作儐。是以周禮司儀賓亦如之,賓使者如初之儀皆云賓當爲儐。易賓爲儐。取賓禮相待之義。非擯相之義也。然則合二禮訂之。擯相字當从手。賓禮字當从人。許儐擯合而一。云導也。與二禮及鄭說不合。劉昌宗說聘禮儐與擯同。雖本許。而令學者惑矣。今禮經石本版本於此九儐字內錯出擯字。非是。○又毛詩絲衣繹賓尸也。有司徹賓尸。經典釋文古本皆作賓。又無必刄反之音。而唐宋石本版本賓儐錯出。要之古無作儐尸者。此學者所當知也。○小雅。儐爾籩豆。傳曰。儐,陳也。从人。賓聲。必刄切。十二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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