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ǐ ㄓˇ
1、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指”):手指。巨指(大拇指)。指甲。指纹。指印。屈指可数。
3、(手指或物体尖端)对着,向着:指着。指画。指南针。指手画脚。
4、点明,告知:指导。指引。指正。指责。指控(指名控告)。指摘。指挥。指日可待。
5、直立,竖起:令人发(fà)指(形容极为愤怒)。
7、古同“旨”,意义,目的。
廣韻目次:上五旨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旨 | 職雉 | 章 | 脂B開 | 上聲 | 紙 | 開口三等 | 止 | 脂B | tɕi | cjiix/tjyy |
◎指 zhǐ
〈动〉
(1)指向;指着 [point at;point to]
自是指物作诗立就。——宋·王安石《伤仲永》
微指左公。——清·方苞《左忠毅公逸事》
不能指其一端。——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
右手指卷。——明·魏学洢《核舟记》
(2)又如:指景(指着太阳,“指日心誓,叹以自明也”);指天誓日(指着天、日发誓,表明心迹);指东划西(指手划脚做手势)
(3)指定 [appoint]
望路殊未穷,指期今已促。——唐·杜德舆《奉使宜春渡新淦江》
(4)又如:指省(由官员出一笔钱,免去抽签,自己指定任职省分);指克(指定期限);指配(指定许配)
(5)指示 [instruct]
辞也者,各指其所也。——《易·系辞上》
(6)又如:指麾(发令调度;指挥);指受(指注。受命,指示,指点);指办(指派办理);指裁(指示,裁夺)
(7)指点 [show how]
指迷团灵心讲射,擅巧技妙算谈天。——《镜花缘》
(8)又如:指顾(手指目顾);指受(指点;传授);指诀(指点要诀);指告(指点晓谕);指喻(指正告知)
(9)指责 [censure]
里谚曰:“千人所指,无病而死。”——《汉书·王嘉传》
(10)又如:指搠(指指点点;指手画脚);指切(指摘;指责);指首(指名告发);指怒(议论指斥)
(11)诬指 [frame sb.]
洒家又不曾杀你,你如何拿住洒家,妄指平人。——《水浒全传》
(12)又如:指攀(招供时攀扯牵连别人);妄指(无证诬告)
(13)阐明,陈述 [state]。如:指宜(指事类情。阐明,阐述整理);指申(指陈,指言;陈述,指明)
◎指 zhǐ
〈形〉
(1)竖起 [vertical]
发尽上指冠。——《战国策·燕策》
头发上指,目眥尽裂。——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
(2)又如:直指(笔直指向);指冠(头发直竖)
(3)通“旨”。美好 [fine]
不时宜,不敬交,…,虽指,非礼也。——《荀子》
◎指 zhǐ
〈名〉
(1)手指。手掌的五个终端部分之一 [finger]
指,手指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骈拇枝指。——《庄子·骈拇》
是犹伛身而好升高也,指其顶者愈众。——《荀子·儒效》
指如削葱根。——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
两鬓苍苍十指黑。——唐·白居易《卖炭翁》
以指叩门。——明·归有光《项脊轩志》
虽人有百手,手有百指,不能指其一端。——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
(2)又如:指下(手指按下,比喻诊脉看病);伸手不见五指;屈指可数;指甲,指爪(指纹痕迹,手指尖端,指端背面扁平的表皮角质层);指尺(古时以中指的中节为一寸);指掌(手指和手掌);指语(哑语的一种,以手指形状、姿势表示拼音字母)
(3)足指也叫做指 [toe]
乃扪足曰:“虏中吾指。”——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
(4)近代误写作“趾”
(5)意旨;意向 [intention]
其指极大。——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
承从天之指。——《管子·侈靡》。注:“指,意也。”
大将军阴受上指。——《汉书·李广传》
乃论六家之要指。——《汉书·司马迁传》
(6)又如:指约(旨意简约);指略(要旨);指象(天以景象示意);指意(指意,意向)
(7)一个手指的宽度 [finger breadth;digit]。如:肝大三指;二指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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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
指·康熙筆画:10·部外筆画:6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職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軫視切,音旨。《說文》手指也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指。《疏》取其執止物也。《左傳·宣四年》子公之食指動。《疏》一巨指,二食指,三將指,四無名指,五小指。
又《定十四年》以戈擊闔廬傷將指。《註》足,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大指居多。手之取物,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手以中指爲將。
又《廣韻》斥也。《易·繫辭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疏》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
又示也。《禮·玉藻》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《前漢·蕭何傳》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《註》指示者,以手指示之。
又《增韻》指麾也。《禮·曲禮》六十曰耆指使。《註》指事使人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頤指如意。《註》但動頤指麾,則所欲皆如意。
又直指,官名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,衣繡衣,杖斧,分部,逐捕羣盜。
又與旨恉通。意向也。《書·盤庚》王播告之修,不匿厥指。《前漢·孔光傳》不希指苟合。《註》希望天子之旨意也。
又歸趣也。《孟子》言近而指遠者,善言也。《前漢·河閒獻王傳》文約指明。《註》指,謂義之所趨,若人以手指物也。
又美也。《荀子·大略篇》不時宜,不敬交,不驩欣,雖指非禮也。《集韻》或从月作脂。
據考證:〔《定十四年》闔廬傷將指。〕謹照原文闔廬上增以戈擊三字。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二】【手部】指
手指也。从手旨聲。職雉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手指也。手非指不爲用。大指曰巨指,曰巨擘。次曰食指,曰啑鹽指。中曰將指。次曰無名指。次曰小指。叚借爲恉心部曰。恉,意也。从手。旨聲。職雉切。十五部。
粤语:zi2
客家话:[宝安腔]zi3[客语拼音字汇]zi3[东莞腔]zi3[客英字典]zhi3[沙头角腔]zi3[梅县腔]tje3[陆丰腔]zhi3[台湾四县腔]zih3[海陆丰腔]zhi3
finger, toe; point, indicat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