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án ㄈㄢˊ
3、所有的: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,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。凡是。
4、总共:全书凡二十八卷。
5、大概,要略:大凡。凡例。发凡(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)。
6、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“4”。
廣韻目次:下平二十九凡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凡 | 符咸 | 並 | 凡 | 平聲 | 咸 | 合口三等 | 咸 | 凡 | bʰĭwɐm | byam/bvam |
◎凡 fán
〈形〉
(1)平常;普通 [ordinary]
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的仆妇,吃穿用度,已是不凡了。——《红楼梦》
尽众人凡士。——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
(2)又如:平凡(平常;不稀奇);凡材(普通材料);凡常(普通,一般);凡费(平常的费用);凡等(普通人);凡浅(平凡浅陋)
(3)平庸 [mediocre]
巨是凡人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
(4)又如:凡固(平庸鄙陋);凡品(平庸的人);凡曹(平庸之辈);凡恶(平庸低劣);凡短(才能平庸,见识短浅)
◎凡 fán
〈名〉
(1)纲要,概括之辞 [outline]
请略举凡,而客自鉴其切焉。——扬雄《长杨赋》
(2)又如:凡目(大纲与细目);凡最(总目;名目);凡要(簿书的纲要);凡号(总括的名称)
(3)人世间,尘世 [this mortal world]
仙凡路阻两难留。——司空图《携仙箓》
(4)又如:尼姑思凡;神仙下凡;凡界(人世间);凡底(人间)
(5)古国名 [Fan state]。姬姓。始封之君为周公之子。在今河南省辉县西南
(6)凡人,普通人 [mortal]。如:凡情(凡人的情感欲望);凡身(凡人之身);凡胎浊骨(凡人的重浊躯体);凡胎(凡人)
◎凡 fán
〈副〉
(1)(象形。金文字形,象造器之模范形。①本义:铸造器物的模子。②引申义:凡是,表示概括)
(2)凡是,一切 [all]
凡,皆也。——《广雅》
凡,数之总名也。——《三苍》
深察名号,凡者,独举其大事也。号凡而略,名目而详。——《春秋繁露》
凡有辜罪。——《书·微子》。郑注:“犹皆也。”
凡内女之有爵者。——《周礼·春官序》
凡所应有。——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
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。——明·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
凡永嘉山水,游历殆遍。—— 宋·沈括《梦溪笔谈》
(3)又如:凡有(一切;所有);凡此(所有这些)
(4)总共 [altogether]
计凡付终。——《管子·版法》
凡如是十许字。——宋·洪迈《容斋续笔》
轩凡四遭火。——明·归有光《项脊轩志》
凡六百一十六言。——唐·白居易《琵琶行(并序)》
(5)又如:全书凡六卷,五十章;孙中山先生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;凡几(共计多少)
everyordinarythe earth
凡是 大
【子集下】【几部】
凡·康熙筆画:3·部外筆画:1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符咸切,音帆。《說文》最括也。《玉篇》非一也。《廣韻》常也,皆也。《正韻》大槪也。
又《前漢·揚雄傳》請略舉凡。《註》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《杜預·左傳序》發凡以言例。
又《玉篇》計數也。《前漢·石奮傳》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《註》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
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》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《小宰疏》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
又輕微之稱。《廣韻》凡,輕也。《孟子》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
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《春秋·隱七年》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周公凡伯之後。
又叶符筠切。《崔駟達旨》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《註》凡,常也。
據考證:〔《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》謂簿書,挈其最凡也。〕謹照原文謂字上增書字。挈字改契字。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三】【二部】凡
最括也。从二,二,偶也。从,,古文及。浮切〖注〗《説文》今、市从古文及,作乛。文六 重二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冣?而言也。冣各本作?。?者,犯而取也。非其義。今正。冣者,積也。才句切。?者,絜也。絜者,束也。絜者,麻一耑。束之成一耑也。冣?者,緫聚而絜束之也。意內言外曰。其意冣?,其言凡也。春秋露曰。號凡而略。名目而詳。目者,徧辨其事也。凡者,獨舉其大也。享鬼神者號一曰祭。祭之散名。春曰祠,夏曰礿,秋曰嘗,冬曰丞。獵禽獸者號一曰田。田之散名。春苗,秋蒐,冬狩。按周禮多言凡。六典,凡也。治典,敎典,禮典,政典,刑典,事典,目也。鄭注。言冣目者,謂其緫數也。若其他言凡祭祀,凡賓客,凡禮事,凡邦之弔事。言師掌官成以治凡。亦皆聚括之謂。舉其凡,則若网在綱。杜預之說春秋曰。傳之義例。緫歸諸凡。凡之言氾也。包舉氾濫一切之稱也。从?。?,耦也。耦各本作偶。今正。一二者,天地之大數也。故从?。从?。?,古文及字。見又部。及,逮也。从及者,取?束之意。浮切。古音在七部。讀扶音切。按篆體右像古文及之半。而左引筆下垂。內从一,非从二也。與說解不相應。夫許旣列之?部。明言从?。不宐乖異如是。葢轉寫旣久。譌奪之由。尠有深思者。許以先篆後古籒爲經例。先古籒後篆爲變例。變例之興,起於部首。部首爲?,則从?之凡當先列。从一之凡當後之。攷定其文。當作?。冣?而言也。从?,?耦也。从?,?古文及。此下又云?,篆文?。李斯省改古文。漢人行之。故許立文必如是。妄人不知。一移一奪。乃使倉頡所造,千古放佚。許君凡例,委於艸莽矣。○江沅曰。右旁作?。乃古文及之省也。?乃二之形。而以上筆引長配右也。當云从古文及省。則得之矣。
粤语:faan4
客家话:[沙头角腔]fam2[海陆丰腔]fam2fam1[客英字典]fam2[陆丰腔]fam3[梅县腔]fam2[宝安腔]fam2[客语拼音字汇]fam2[东莞腔]fam2[台湾四县腔]fam2fam1
潮州话:〖huam5(hûam)[澄海]huang5〗〖huam6[澄海]huang6〗
all, any, every; ordinary, comm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