ōu ㄡˉ
1、歌唱:謳歌(歌頌,讚美)。
2、民歌:“乃立樂府,采詩夜誦,有趙、代、秦、楚之謳。”謳謠。
廣韻目次:下平十九侯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謳 | 烏侯 | 影 | 侯 | 平聲 | 尤 | 開口一等 | 流 | 侯 | ʔəu | qu/ou |
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
謳·康熙筆画:18·部外筆画:11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烏侯切,音歐。《廣雅》歌也。《玉篇》吟也。《正字通》謳爲歌之別調,歌爲謳之總名。《史記·張儀傳》秦將以美人聘楚,以宮中善歌謳者爲媵。《列子·湯問篇》薛譚學謳於秦靑。《說文》齊歌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漢王旣至南鄭,諸將及士卒皆歌謳思東歸。《師古註》謂齊聲而歌。或曰齊地之歌。
又姓。《左傳·哀十三年》越大夫謳陽。
又與嘔同。《荀子·富國篇》拊循之,唲嘔之。《註》唲嘔,嬰兒語聲。嘔與謳同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匈于切,音吁。煦也。
又於謳,欲化貌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需役聞之於謳。《註》歌以樂之也。於音烏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邕俱切,音紆。《說文》義同。《陸機·吳趨行》楚妃且勿歎,齊娥且莫謳。四坐淸聽,聽我歌吳趨。謳叶趨。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三】【言部】謳
齊歌也。从言區聲。烏侯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齊歌也。師古注高帝紀曰。謳,齊歌也。謂齊聲而歌。或曰齊地之歌。按假令許意齊聲而歌。則當曰衆歌。不曰齊歌也。李善注吳都賦引曹植妾薄相行曰。齊謳楚舞紛紛。太平御覽引古樂志曰。齊歌曰謳。吳歌曰歈。楚歌曰豔。淫歌曰哇。若楚辭吳歈蔡謳,孟子河西善謳,則不限於齊也。从言。區聲。烏矦切。四部。
粤语:au1
客家话:[台湾四县腔]eu1[宝安腔]iu1[海陆丰腔]eu1[客英字典]eu1[梅县腔]eu1[客语拼音字汇]eu1
to sing; song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