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èn ㄖㄣˋ
◎见“认”。
廣韻目次:去二十一震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刃 | 而振 | 日 | 眞A | 去聲 | 震 | 開口三等 | 臻 | 眞A | nʑĭĕn | njinh/rinn |
廣韻目次:去四十七證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認 | 而證 | 日 | 蒸 | 去聲 | 徑 | 開口三等 | 曾 | 蒸 | nʑĭəŋ | njingh/ronq |
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
認·康熙筆画:14·部外筆画:7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振切,音刃。《玉篇》識認也。《增韻》辨識也。《關尹子·二柱篇》渾人我同天地,而彼私智認而已之。《後漢·卓茂傳》時嘗出行,有人認其馬,解與之,他日別得,亡者詣府送還。《元史·王克敬傳》臨事不認眞,豈盡忠之道乎。
又錯認,水酒名。見《南宋市肆記》。
又《讀書通》與仞通。《前漢·儒林傳》孟喜因不肯仞。
又《韻會》與訒通。詳訒字註。
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而證切《集韻》如證切,仍去聲。義同。
粤语:jan6jing6
客家话:[海陆丰腔]ngin6[客英字典]ngin5[沙头角腔]gnin5[陆丰腔]gnin6[台湾四县腔]ngin5[宝安腔]ngin3[梅县腔]ngin3[东莞腔]ngin3[客语拼音字汇]ngin4
recognize, know, understan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