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ào ㄓㄠˋ
◎见“诏”。
廣韻目次:去三十五笑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部 | 韻攝 | 罗马字 | 国际音标 |
照 | 之少 | 章 | 宵A | 上聲 | 嘯 | 開口三等 | 宵A | 效 | cjeuh/tjew | tɕĭɛu |
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
詔·康熙筆画:12·部外筆画:5
《廣韻》之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笑切,音照。《說文》吿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導也。《註》敎導之也。《又》勴也。《註》謂贊勉。《疏》敎導,卽贊勉也。《韻會》詔者,上下通用之義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欒伯曰:燮之詔也。書何力之有焉。《註》吿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八柄詔王馭羣臣。《註》告也,助也。《莊子·盜跖篇》爲人父者,必能詔其子。《如淳註》敎也。
又《廣韻》上命也。秦漢以下,天子獨稱之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二十六年,秦幷天下,丞相王綰、御史大夫馮劫、廷尉李斯等,議命爲制,令爲詔。《前漢·周勃傳》軍中聞將軍之命,不聞天子詔。
又《廣韻》也。《正韻》播吿之書也。《文心雕龍》漢命有三品,三曰詔書。詔,吿也。《釋名》詔書。詔,昭也。人暗不見事宜,則有所犯,以此示之,使昭然知所由也。《文中子·問易篇》程元曰:續書之有志,有詔,何謂也。文中子曰:志以成道,言以宣志,詔其見王者之志乎。
又待詔,官名。《前漢·公孫弘傳》待詔金馬門。《應劭註》諸以才伎召未有正官,故曰待詔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明皇初置翰林待詔。
又蠻王曰詔。《唐書·南蠻傳》南詔本哀牢夷後,烏蠻別種也。渠帥有六,自號六詔,曰蒙巂詔、越析詔、浪穹詔、邆睒詔、施浪詔、蒙舍詔。
又《正韻》市召切,音紹。《禮·禮器》禮有詔。《註》告道賔主者也。詔或爲紹。
又《集韻》之遙切,照平聲。言誘也。
又《韻會》時饒切《正韻》時昭切,音韶。《禮·禮器》詔侑武方。《註》詔侑或爲韶囿,武當爲無,方猶常也。
又叶朱戍切,音注。《班固·東都賦》申舊章下明詔,命有司頒憲度。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三】【言部】詔
告也。从言从召,召亦聲。之紹切
粤语:ziu3ziu6
客家话:[海陆丰腔]zhau5shau5[陆丰腔]zhau5[台湾四县腔]zeu5zau5seu5sau5[客英字典]zhau5cheu5[东莞腔]zau5[宝安腔]zau5|sau2sau5[梅县腔]zhau5[客语拼音字汇]sau4seu4zau4zeu4
decree, proclaim; imperial decre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