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ī ㄓˉ
1、用絲、麻、棉紗、毛線等編成布或衣物等:織布。編織。織女(①織布、織綢的女子;②指織女星)。棉織物。
2、引申為構成:羅織罪名。
3、用染絲織成的錦或彩綢:織錦。織文(即“織錦”)。織貝(織成貝文的錦)。
zhì ㄓˋ
◎古同“幟”,旗幟。
廣韻目次:去七志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部 | 韻攝 | 罗马字 | 国际音标 |
志 | 職吏 | 章 | 之 | 去聲 | 寘 | 開口三等 | 之 | 止 | cjih/tjioh | tɕĭə |
廣韻目次:入二十四職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部 | 韻攝 | 罗马字 | 国际音标 |
職 | 之翼 | 章 | 職開 | 入聲 | 職 | 開口三等 | 蒸 | 曾 | cjik/tjok | tɕĭək |
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
織·康熙筆画:18·部外筆画:12
〔古文〕綕《廣韻》之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質力切,音職。《說文》作布帛之總名。《小爾雅》治絲曰織。織,繒也。《廣韻》組織。《書·禹貢》厥篚織文。《傳》織文,錦綺之屬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職利切,音志。《正韻》支義切,音寘。《禮·玉藻》士不衣織。《註》織,染絲織之,士衣染繒也。
又《集韻》昌志切,音熾。幟或作織。《詩·小雅》織文鳥章。《箋》織,幑也。《疏》幟與織,字雖異,音實同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旗織加其上。《註》師古曰:織,讀曰幟。《類篇》或作。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三】【糸部】織
作布帛之緫名也。从糸戠聲。之弋切〖注〗、綕、、,古文。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作布帛之總名也。布者麻縷所成。帛者絲所成。作之皆謂之織。許此部别布於絲。自緝篆至絣篆二十六字皆言布也。而有不可分者,如織篆是也。經與緯相成曰織。古叚爲識字。如詩之織文,微識也。从糸。戠聲。之弋切。一部。
粤语:zik1
客家话:[客英字典]zhit7[台湾四县腔]tsiit7[东莞腔]zit7[海陆丰腔]zhit7[梅县腔]zhit7[宝安腔]zit7[客语拼音字汇]zid5
weave, knit; organize, unit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