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韻目次:去四十八嶝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嶝 | 都鄧 | 端 | 登開 | 去聲 | 徑 | 開口一等 | 曾 | 登 | təŋ | tongh/tonq |
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
鐙·康熙筆画:20·部外筆画:12
《唐韻》都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都騰切,音登。《說文》錠也。《徐鉉曰》錠中置燭,故謂之鐙。今俗別作燈,非是。《楚辭·招魂》華鐙錯些。《劉公幹·贈五官中郞將詩》明鐙熺炎光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鼓鐙之山。
又與登同。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實于鐙。《註》瓦豆謂之鐙。《疏》詩:于豆于登。毛傳:木曰豆,瓦曰登。《後漢·禮儀志》瓦鐙一,彤矢四。
又《廣韻》都鄧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丁鄧切,音嶝。《廣韻》鞍鐙。《集韻》馬鞁具。《正字通》馬鞍兩旁,足所踏也。《韓致堯詩》和裙穿玉鐙。
又《韻會》豆下跗。《禮·祭統》執鐙。《註》鐙,豆下跗也。《釋文》鐙,音登。
又丁鄧反。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四】【金部】鐙
錠也。从金登聲。都滕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錠中置燭,故謂之鐙。今俗别作燈,非是。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錠也。祭統曰。夫人薦豆執校。執醴授之執鐙。注曰。校,豆中央直者也。鐙,豆下跗也。執醴者以豆授夫人。執其下跗。夫人受之。執其中央直者。按跗,說文作柎。闌足也。鐙有柎。則無足曰鐙之說未可信。豆之遺制爲今俗用燈盞。徐氏兄弟遂以膏鐙解說文。誤矣。生民傳曰。木曰豆。瓦曰登。豆薦菹醢。登薦大羹。箋云。祀天用瓦豆。陶器質也。然則瓦登用於祭天。廟中之鐙。笵金爲之。故其字从金。从金。登聲都滕切。六部
粤语:dang1dang3
客家话:[海陆丰腔]den1[客语拼音字汇]den1[台湾四县腔]den1[梅县腔]den1[东莞腔]den5[客英字典]den1[宝安腔]den1|den5[客英字典]den1
lamp; a kind of cooking vesse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