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āo ㄔㄠˉ
1、同“抄”。
廣韻目次:下平五肴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部 | 韻攝 | 罗马字 | 国际音标 |
䜈 | 楚交 | 初 | 肴 | 平聲 | 肴 | 開口二等 | 肴 | 效 | chrau/chau | ʧʰau |
廣韻目次:去三十六效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部 | 韻攝 | 罗马字 | 国际音标 |
抄 | 初敎 | 初 | 肴 | 去聲 | 效 | 開口二等 | 肴 | 效 | chrauh/chaw | ʧʰau |
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
鈔·康熙筆画:12·部外筆画:4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楚交切《集韻》初交切,音。《說文》叉取也。《徐鉉曰》今俗別作抄。《廣韻》略也。《後漢·公孫瓚傳》尅會期日,攻鈔郡縣。
又《韻會》或作摷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摷昆聊。
又作抄。《杜甫詩》飯抄雲子白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鈔秀,鈔奇。
又《增韻》謄寫也。《抱朴子·金丹卷》余令略鈔金丹之都,較以示後之同志者。
又《博雅》强也。
又《廣韻》初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楚敎切,音勦。《周禮·夏官·射鳥氏敺烏鳶註》烏鳶善鈔,盜便汙人。《釋文》鈔,初敎反。
又《正字通》楮貨名。宋史,紹興二十四年,女眞以銅少,循宋交子法,造鈔引一貫、二貫、三貫、五貫、十貫五等謂之大鈔。一百、二百、三百、五百、七百五等謂之小鈔。與錢用,以七年爲限,納舊易新,諸路置交鈔庫官受之,每貫取工墨錢十五文,公私便焉。
又《韻會定正》官收物而給印信文憑也。卽今鈔關。
又與杪同。《管子·幼官篇》敎行於鈔。《註》鈔,末也。《又》聽於鈔,故能聞未極。《註》鈔,深遠也。
又《集韻》齒紹切,音。取也。
據考證:〔《周禮·夏官·射鳥氏敺烏鳶註》烏鳶喜鈔盜,便汙人。〕謹照原文喜改善。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四】【金部】鈔
叉取也。从金少聲。楚交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今俗別作抄。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叉取也。叉者,手指相逪也。手指突入其閒而取之,是之謂鈔。字从金者,容以金諸器刺取之矣。曲禮曰:母剿說。剿卽鈔字之叚借也。今謂竊取人文字曰鈔,俗作抄。从金少聲。楚交切。二部。
粤语:caau1caau3
客家话:[海陆丰腔]cau1[客语拼音字汇]cau1[陆丰腔]cau1[台湾四县腔]cau1[东莞腔]cau1[客英字典]cau1cau5[梅县腔]cau1[宝安腔]cau1
paper money, bank notes; cop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