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ì ㄐㄧˋ
1、对死者表示追悼、敬意的仪式:祭奠。祭礼。祭灵。祭典。祭扫。
3、使用(法宝):祭起一件法宝。
zhài ㄓㄞˋ
◎姓。
廣韻目次:去十三祭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祭 | 子例 | 精 | 祭A開 | 去聲 | 霽 | 開口三等 | 蟹 | 祭A | tsĭɛi | cied/ziey |
廣韻目次:去十六怪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瘵 | 側界 | 莊 | 皆開 | 去聲 | 卦 | 開口二等 | 蟹 | 皆 | ʧɐi | craih/traey |
◎祭 jì
〈动〉
(1)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左边是牲肉;左边是“又”(手);中间象祭桌。表示以手持肉祭祀神灵。古人杀牲,一是为自己吃,再就是常把牲肉放在祭台上,“祭”字就是有酒肉的祭祀,即牲祭。本义:祭祀)
(2)同本义 [obit;offer a sacrifice]
祭,祀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祭之为言索也。——《说苑·权谋》
祭者,荐其时也,荐其敬也,荐其美也,非享味也。——《谷梁传·成公十七年》
无牲而祭曰荐,荐而加牲曰祭。——《公羊传·桓公八年》注
祭者,所以追养继孝也。——《礼记·祭统》
祭于公,不宿肉。祭肉不出三日。——《论语·乡党》
以灵鼓鼓社祭。——《周礼·地官》
(3)又如:公祭死难烈士;主祭;陪祭;祭扫(祭祀并扫墓)
(4)使用,旧小说中谓用咒语施放神秘武器 [wield]。如:祭起一件法宝来
(5)另见 zhài
◎祭 Zhài
〈名〉
(1)姓
(2)另见 jì
hold a memorial ceremony foroffer sacrifice towield
【午集下】【示部】
祭·康熙筆画:11·部外筆画:6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例切,音霽。《說文》祭祀也。从示,右手持肉。
又《尚書·大傳》祭之言察也。察者,至也,言人事至於神也。
又《孝經·士章疏》祭者,際也,人神相接,故曰際也。詳見《禮·記祭法祭統祭義》諸篇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側界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側賣切,音債。周大夫邑名。
又姓,周公子祭伯,其後爲氏。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一】【示部】祭
祭祀也。从示,以手持肉。子例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祭祀也。統言則祭祀不別也。从示。手持肉。此合三字意也。子例切。十五部。
粤语:zai3
客家话:[台湾四县腔]zi5[宝安腔]zi5[海陆丰腔]zi5[梅县腔]zi5[沙头角腔]zi5[客英字典]zi5[陆丰腔]zi5[东莞腔]zi5[客语拼音字汇]ji4
sacrifice to, worsh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