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字义
熂
xì ㄒㄧˋ
◎放火焚烧(野草):“熂山封水,保为家利。”
宋本廣韻
廣韻目次:去八未
小韻 |
反切 |
聲母 |
韻母 |
聲調 |
平水韻 |
等呼 |
韻部 |
韻攝 |
罗马字 |
国际音标 |
欷 |
許旣 |
曉 |
微開 |
去聲 |
未 |
開口三等 |
微 |
止 |
hioih/xioy |
xĭəi |
康熙字典
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
熂·康熙筆画:14·部外筆画:10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許旣切,音餼。《玉篇》燎除旁草也。《廣韻》燹火也。《詩·大雅·旱麓箋》柞棫之所以茂盛者乃,人熂燎其旁草,養治之使無害也。《釋文》芟草燒之曰熂。許氣反。
又虛刈反。
又《集韻》許竭切,音猲。火焚山草也。